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2-03-25 13:15
餐饮行业各种隐形消费由来已久。餐具费、餐位费、纸巾费、茶水费、茶位费、服务费、酱料费、烤盘费,等等,饭菜还没上桌,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已经花了出去。各种花样百出的收费名目,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普遍存在的不一定合理合法。现实生活中,外出就餐时“吃饭先买碗”、用纸巾要单独花钱,已成为约定俗成的一件“小事”。收取餐具费、纸巾费等真的是一件“小事”吗?绝非如此。虽说金额都不大,但再少的钱花出去也要有个说法,这是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大事。
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这就意味着,餐厅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清洁的餐具、纸巾等是消费合同的一部分,这是保证消费者用餐的前提条件,是餐厅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餐厅收取餐具费、纸巾费等,消费者要理直气壮地拒绝。以收取餐具费为例,消费者就餐,餐厅经营者赚取利润,如果同时再向消费者收取餐具费,等于变相将餐具清洁工人、餐具消毒设备费用等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更有甚者,还会各种隐形“薅羊毛”,加上一笔茶水费、服务费等,把餐厅的“分内事”变成了“额外事”,违背了诚信原则,也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事实上,餐厅经营者应在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免费餐具的基础上,另行提供明码标价的收费餐具,要在消费者就餐前主动告知,让其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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