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频道 2022-04-13 17:10
有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社会责任,将雇佣关系转嫁到第三方,甚至通过劳务外派的方式,其实本质上还是给这家企业干活,那么希望通过这种法律的空子和漏洞来逃避责任,实在是不应该。
发展数字经济的新产业、新形态和新模式成为了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扩大就业的助推器,但也需要与时俱进的劳动法治提供保障。目前,这种新业态的就业模式出现很多新特征使得现有劳动法治“捉襟见肘”,司法审判有时也“有心无力”。因此这启示我们: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同时,应关注数字劳动用工的新变化,积极完善劳动法治以应对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挑战。
为了创造一个机会平等、工作安全、就业保障的工作环境,一方面,在法律层面上不断完善新业态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从源头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解决就业人员职业风险缺乏保障的问题。另一方面,为了改变现有的平台经济存在的“重效率、轻保障”的失衡状况,改变新业态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应该加强人文关怀,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共享经济、共享平等”的价值观,构建平等和谐的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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