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2022-04-13 07:59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公司以微信方式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出省须报备,系以公示方式告知疫情防控期间规定,当属有效。通知还一并言明违反规定的后果,孙某收悉后理应遵守。然而孙某隐瞒行程,明知而故犯,不仅罔顾诚信,也增加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公司以孙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孙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公司做法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国家防疫政策要求员工上报行程,是配合国家有效防控疫情的举措。”杨浦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龚平认为,基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具有一定临时性、时效性,公司在微信群中群发告知,符合防疫形势需要,可以视为生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应当遵守。因此,公司的做法符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管理权正当行使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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