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应

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学期学费8000元 网友问何时改公办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9-06-13 09:20

和平家园改造回迁的时候就没有建设停车位,现在小区车辆已经很多了,大部分车位是私人破坏绿化带建设的,还是满足不了小区的停车问题。因为菜市场在小区大门口,所以各种三轮车、货车、僵尸车在小区里也是乱停放,也没人管理,物业也不管,大部分住户都是停在茂林路上,现在突然间弄个城泊来收费,这让小区里的车位白天到晚上都是处于饱和状态,是否能研究一下,做个登记,小区居民能免费使用停车位?或者想个办法解决老旧城区停车位的问题?成立一个城泊公司来用公共道路收费,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望各位领导关注民生,帮民众解决基本的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和平路和平家园B1区停车位及道路停车收费问题”。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瑶海区政府回复如下:一,《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政府令191号)规定,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是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并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正式设置前都进行过公示,需要收费管理的路段还要由物价部门进行核价备案,才能由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的停车管理。您反映问题的茂林路路内停车泊位,是公安交管部门为满足市民出行停车刚性需求而设置的,用于车辆的临时停放。这些在路内设置的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它不属于某个居民小区或某个人,作为全民共享的停车资源,由部分机动车所有人临时停车使用,理应是有偿的。对路内停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目的就是以价格为杠杆,规范停车秩序、提高泊位的周转率,杜绝少数人长时间独占停车泊位,诱导车辆去道路外正式停车场停放。考虑到停车收费管理路段附近车主实际的停车需求,路内停车泊位晚间停车是免费的,另外,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制订了相关优惠停车政策,车主如有需要,可以购买停车月票优惠停车。6月10日,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您,经沟通解释,您表示了解;二,经和平路街道茂林路社居委调查走访,情况属实。B1区在建设之初规划滞后,加之后期居民私家车不断增加,导致停车位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所属社居委已与新华物业公司沟通,反馈相关信息。物业公司表示,在车位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为保证小区业主停车,将要求保安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非小区居民的车辆禁止停放在小区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就其他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您也可以直接登录“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在互动交流“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专栏窗口留言,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回复。

【网民留言】

上一页下一页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时刻新闻

热点推荐

热门图集

地方频道>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