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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关键一环”: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2013-11-27 09:39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26日新媒体电(“中国网事”记者杨金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在云南就县级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人大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多位地方人大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表示,“郡县治,天下安”,自古以来,县一级政权就是中国社会治理“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因此,县级人大工作成效如何,也影响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另一方面,包括各级地方人大在内的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地加以总结、继承、完善、提高。”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郭庆松说。

多位相关人士表示,人大制度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要在已经相对完善的宪法法律框架内,不断挖掘“制度潜力”,让人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加充分、更加重大的作用。

地方人大如何充分发挥作用?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政治法律专家施凯说,要按照《决定》所指出的,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

“根据三中全会精神,社会管理的重心正在不断下移,很多事权、财权、人事权正陆续下放到各级地方政府。与此同时,各级地方人大也要跟着‘节奏’,依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及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施凯说,依照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履行好职责。

要依法加强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是管好“钱袋子”。《决定》指出,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现在,一些地方的区县、乡镇每年可支配的财力已经多达上亿元。这笔钱花到哪里去,有没有‘跑冒滴漏’,有没有拿去盖楼堂馆所,有没有大吃大喝,各级人大很有必要‘锱铢必较’。”施凯说。

有关人士还指出,地方人大充分发挥作用,还要担当好“利益协调”的功能。

“当前,我国社会客观上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各种利益关系如何依法协调?人大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靖北说,选区选民依法选举出的人大代表,对于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要依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这项功能实现得好,就能有效避免“拍脑袋”现象,防止出现所谓的“好心办坏事”。“各方的合法利益协调好了,就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各类隐患,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

再者,地方人大还应扮演好“连心桥”的角色。

不少专家注意到,张德江在云南省多个县市旁听了代表向选民的述职,在人大代表活动室询问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情况。张德江指出,要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地方人大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点,是看人大代表能不能‘接地气’,当好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刘靖北认为,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联系基层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一段时间以来,上海等多个地方人大不断加强组织人大代表立法听证、‘明察暗访’的力度,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代表接待来访群众’‘代表委员联系社区群众’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施凯说,地方人大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大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好《决定》所提出的,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1月26日新媒体电(“中国网事”记者杨金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在云南就县级人大工作进行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人大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县级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多位地方人大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表示,“郡县治,天下安”,自古以来,县一级政权就是中国社会治理“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因此,县级人大工作成效如何,也影响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另一方面,包括各级地方人大在内的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地加以总结、继承、完善、提高。”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郭庆松说。

多位相关人士表示,人大制度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要在已经相对完善的宪法法律框架内,不断挖掘“制度潜力”,让人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加充分、更加重大的作用。

地方人大如何充分发挥作用?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政治法律专家施凯说,要按照《决定》所指出的,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

“根据三中全会精神,社会管理的重心正在不断下移,很多事权、财权、人事权正陆续下放到各级地方政府。与此同时,各级地方人大也要跟着‘节奏’,依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及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施凯说,依照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履行好职责。

要依法加强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是管好“钱袋子”。《决定》指出,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现在,一些地方的区县、乡镇每年可支配的财力已经多达上亿元。这笔钱花到哪里去,有没有‘跑冒滴漏’,有没有拿去盖楼堂馆所,有没有大吃大喝,各级人大很有必要‘锱铢必较’。”施凯说。

有关人士还指出,地方人大充分发挥作用,还要担当好“利益协调”的功能。

“当前,我国社会客观上存在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各种利益关系如何依法协调?人大在其中起到关键作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靖北说,选区选民依法选举出的人大代表,对于地方政府的重大决策,要依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这项功能实现得好,就能有效避免“拍脑袋”现象,防止出现所谓的“好心办坏事”。“各方的合法利益协调好了,就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各类隐患,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

再者,地方人大还应扮演好“连心桥”的角色。

不少专家注意到,张德江在云南省多个县市旁听了代表向选民的述职,在人大代表活动室询问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情况。张德江指出,要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地方人大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点,是看人大代表能不能‘接地气’,当好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刘靖北认为,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联系基层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一段时间以来,上海等多个地方人大不断加强组织人大代表立法听证、‘明察暗访’的力度,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代表接待来访群众’‘代表委员联系社区群众’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施凯说,地方人大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大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好《决定》所提出的,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任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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