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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年前的中国人怎么搞环保?

扬子晚报  2017-03-28 08:25

原标题:一千年前的中国人怎么搞环保?

彭乘《续墨客挥犀》记载,王安石从不杀生,退休后住在南京,“每得生龟,多放池中”。诗人陈与义,不缺钱,写过《放鱼赋》,记叙某人竭泽而渔,无数鲜活的鱼虾命在顷刻,老陈万分心疼,赶紧掏钱买下放生。

宋政府也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多次命令各郡县设立放生池,举行放生活动。据统计,《全宋文》中收录放生池碑记和讨论放生的文章,就有20篇左右。宋代的戒杀放生思想,主要来自于当时理学之“仁”。理学家张载曾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程颐说:“爱人,仁之事耳。”程颢尝见一蝎,“杀之则伤仁,放之则害义”,反复思虑,终于未杀。可见“仁”的直接影响力之大。

当然,宋人并非不知变通,比如遭遇动物威胁时,还是以人为重。陈尧佐《戮鳄鱼文》里说,他在担任潮州通判期间,万江硫磺村张氏子,和母亲濯于江边,为鳄鱼所食。陈尧佐命人捕得这鳄鱼,“诛其首而烹之”。某年发生蝗灾,朱熹作《发蝗虫赴尚书省状》,主张立即采取措施捕杀。姚炎《捕虎纪略》记载,安徽祁门发生严重虎患,两千多人死伤,端平改元,傅褒为知县,组织捕杀,捕11虎,朝廷予以奖赏。

杀生可谓“不仁”,是“贱物而爱人”,没有体现“仁民而爱物”。最佳的选择是人和物“全而兼爱”,具体来说,就是让野生动物和人类各得其所,各有合适的生存地域,互不干扰,互不争夺资源,和平相处,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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