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网 2017-06-21 15:01
中共中央在调整战略部署的同时,发出关于野战兵团的编组与指挥关系的指示,要求各战略区都应编有能够机动的突击力量,能够实行极大机动,即能够脱离本战略区域到其他区域作战。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各战略区的部队都陆续进行整编,先后组成了晋冀鲁豫野战军、晋察冀野战军、山东野战军、华中野战军等。至1946年6月,全军共组成27个野战纵队(有的称师)及6个野战旅。全部野战军61万人,另有地方军66万人。
1946年6月,国民党公开撕毁国共双方签订的停战协定,悍然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全面内战爆发。各解放区军民奋起自卫,人民解放战争全面展开。由于战略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的称谓也开始发生变化。1946年9月12日《解放日报》社论《蒋军必败》指出:“自六月二十五日蒋介石破坏关内停战协定以来……全国人民的希望,都寄托于我们人民解放军的胜利。”
各解放区部队陆续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改称人民解放军。如西北野战部队于1947年7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正式定名为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东北民主联军于1948年1月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
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中国人民解军宣言》,重申人民解放军的作战目的“是为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解放”。《宣言》发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号召,并宣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项基本政策。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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