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婚姻

婆媳关系:互为“坏妈妈”

新快报  2017-08-10 21:29

■新快报记者 陈斌/文 

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当中无法避免的关系之一,这关系产生的矛盾冲突,其实是有它的深层次原因的。表面上看婆媳关系的主体是婆婆与儿媳妇,实际上关系当中涉及到的很多内核,并不仅仅只是婆婆与儿媳妇的表面矛盾,远可以深究到各自的婴儿时期,更可以剖析出两个家庭当中其他成员的作为所造成的影响。

但我们需要强调一点,分析婆媳关系,既不是指责婆婆,也不是批评儿媳妇,而是站在中立的立场去分析,去帮助各自的角色更好地理解彼此的冲突和困难,并且寻找更多、更抱持的自处和相处方式,以期让家庭关系更趋和谐。

由于婆媳关系同时也涉及到婆婆的丈夫(即公公)以及儿媳妇的丈夫(即儿子),所以我们尝试从不同角度来讲婆媳关系这个问题,这一期我们先从女性的角度说起——互为“坏妈妈”。

【1】俄狄浦斯冲突

首先我们先来普及一个概念,在精神分析领域中,有一个术语叫作“俄狄浦斯冲突”,亦称“俄狄浦斯情结”、“恋母情结”。

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儿童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开始向外界寻求性对象,对幼儿而言,这个对象首先是Ta的双亲——男孩以母亲为选择对象,而女孩则常以父亲为选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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