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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富”成风口 进口商品译名“埋雷”

消费日报网  2017-11-16 16:11

市场现象:译名侵权案件增多

随后,记者查询了大量相关资料注意到,近年来,由于进口商品的中文译名导致的消费纠纷和侵权案件出现比例明显增加,更被列入中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典型案例中。一些法律人士指出,这类纠纷普遍存在界定难、赔偿难等问题,也由此为很多消费者带来困扰。其中,由进口红酒译名导致的类似商标侵权纠纷早在1999年就曾出现。据有关媒体报道,1999年持有“卡斯特”中文商标的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将以“卡斯特”中文译名销售的法国CASTEL红酒告上了法庭,2013年一审法院判决法国CASTEL赔偿上海卡斯特人民币三千余万元。而纠纷产生的原因与当下的“奔富”品牌颇为类似。

11月11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网经查询了解到,以中文“奔富”为核心词的商标申请达165件,其中已经获准注册的“奔富”、“奔富澳家”、“奔富凯帝庄”、“奔富酒园”、“奔富尼澳”分别为个人或企业所有,其中一些已经被持有者授权使用,但记者始终并未看到有关于富邑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所申请的与“奔富”有关的商标。

尽管富邑集团的Penfolds品牌红酒并未成功注册“奔富”中文商标,但事实上该产品自进入中国市场之后,为了更便于宣传和与经销商、消费者进行沟通,曾经被翻译成奔富、酒窖等多个中文名称,其中最为Penfolds的代理商和消费者乐于接受的正是奔富这个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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