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0-03-09 05:59
因此,中国法理学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现代化的本质属性、战略目标、功能特征、结构体系、运行机理、价值取向、动力机制、实现路径、模式选择、发展方向等问题。自觉思考和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所提出的这些严肃的法理问题,是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历史使命。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以其鲜明的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与法律观,构建了理解国家与法的现象运动规律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变革,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化取得了丰硕成果,表现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对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形成一系列与时俱进的重要理论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现代化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论述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内在机理、主体力量、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和条件保障,系统阐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根本问题。这些重要论述是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的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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