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020-03-09 05:59
核心阅读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具有重大影响。法理学研究应及时反映和解读时代提出的重大法律问题。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找准与党和国家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的法理学研究方向,才能更好推动中国法理学创新发展。
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要坚持从我国国家治理与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聚焦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法理问题,深入阐述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法理逻辑。
马克思指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法理学研究只有密切关注时代的重大问题,才能不断创新发展。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总结70年来我国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理论支撑。”这一重要论述对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
把握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的使命任务
法理学以法的现象和运动的普遍规律与一般理论为研究对象。这决定了法理学不能成为游离于现实世界的主观臆想,必须立足生动的社会现实,反映并解读时代提出的重大法律问题。体现时代精神,是永葆法理学学术生命力的关键。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艰辛探索中形成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体系。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现代化进程所折射的是整个中国社会大变革大发展的历史潮流,所要确立的是同人类制度文明进程相协调而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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