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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