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继峰看来,应该在制度上作出进一步的研究和应对,使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平等能够得以实现。在权利和义务配置方面,许多平台本身也有自营业务,他们对平台内经营者来说,既是竞争者又是管理者,处于优势地位,其与平台内经营者权利有明显的不对等。针对政策中所提出的禁止“二选一”的问题,刘继峰表示,合同上资格平等并不等于在事实关系上的平等,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在协商过程中事实上会存在地位上的不平等,于是可能消解政策效力。建议在制度上作出进一步的研究和应对,使平台和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平等能够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