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2020-11-23 08:05
再次,RCEP展现包容与开放的胸襟。历史经验证明,任何形式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都是国与国之间经过反复利益博弈最后达成一致的过程。就RCEP而言,其本身就属于多边贸易体制,相比于双边贸易谈判而言,技术程序上要复杂许多,牵涉的实际内容也要庞杂得多。同时,RCEP还是一个成员结构最为复杂的组织体,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与悬殊,直接造成了各国利益表达的迥然之别,每一个参与谈判的成员国在非常关注涉及自己的敏感商业话题时,更希望能够在RCEP的阶段性与最终性协议中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决定了RCEP谈判不会一帆风顺。但即便如此,RCEP依然展现出了处理实际分歧并谋求最终趋同的灵活身段。
最初RCEP的成员国阵型是“10+6”,即除了现在的“10+5”之外还有印度参加,不过,由于在关税、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逆差和非关税壁垒方面存在分歧,印度去年11月退出了谈判。“强扭的瓜不甜”,在充分尊重印度国家自主选择的基础上,RCEP其他15个成员国屏蔽外界噪音,继续执着地推动谈判进程。某种程度而言,对于RCEP这样一个多边安排的自贸协定谈判,进展之中有任何一个国家不能管控分歧而退出磋商阵营,反而可以起到推动其他成员国进行反思的效果,进而利于彼此之间进行恰当性地利益表达,从而加快实际谈判成果的到来。当然,尽管印度暂时没有加入RCEP的“朋友圈”,但RCEP却始终对其留有“后门”,印度随时可以提出新的谈判诉求和拥抱RCEP。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从RCEP的协议草案来看,日本提出的对五种敏感农产品(大米、小麦、牛肉和猪肉、乳制品和食糖)保持关税以保护国内农民免受廉价进口农产品冲击的诉求得到了响应,这种结果既呈现出了成员国以大局为重和开放兼容的胸襟,也展示出了RCEP在整体上选择灵活抱团的思维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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