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2020-11-23 08:05
“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在展示内聚动能的同时,更以强大的外溢能量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亚洲经济一体化甚至亚太经济一体化的实际进程,甚至可以说RCEP成为上述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站点以及足够强大的基础性背书。”
八年磨一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经过了31轮的正式谈判后终于瓜熟蒂落,一个横跨南北半球的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呼之而出,而它带给世界的并不只有地理意义上的自贸空间,更树起了一面引领区域自由贸易协定(RTA)走向的全新旗帜。
首先,RCEP凸现了多边与双边RTA同处共存大格局。RCEP最初由东盟10国发起,而在发起之初,东盟10国就与六个国家(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分别签署了五份自贸协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与东盟签署的一份自贸协定),从而形成了五个“10+1”的RTA局面。另外,中国与新加坡、中国与韩国、日本与菲律宾、印度与泰国、印度与缅甸等国之间也在RCEP正式谈判启动的前后签署了双边自贸协定。在成员国本已经存在双边RTA的前提下展开与推动多边RTA的谈判或者在多边RTA的推进中依然允许成员国继续展开各自双边RTA的谈判,无疑开创了全球自贸协定安排的先例,其在展现出RCEP极大包容性的同时,也利于RCEP的向前演进与不断完善。
一方面,在RCEP成员国中,不少双边协议的自由化程度要高于多边协议的自由化程度,其取得的进展与成果必然对RCEP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大大降低了RCEP相关成员国之间彼此谈判难度,总体上缩短了RCEP推进过程中的双边磋商周期,从而为RCEP的尽早落地创造了宽泛的基础性条件;另一方面,RCEP生成后,成员国中有的双边自贸安排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会低于RCEP的规则标准,为此,前者必然出现集体性升级,从而有效克服成员国在分散双边RTA背景下的“意大利面碗”现象,继而消除域内商品与要素跨境流动的转换型成本,激励出更大规模的“贸易创造”效应与“投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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