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2020-11-23 08:05
第四,RCEP呈现传统与创新共生的大基调。从内容上看,全球自由贸易体分为传统型与创新型两个大类,前者主要倾向于传统贸易与投资规则的构建,后者则突出新型贸易与投资规则的引领。比较来看,后者无疑在覆盖领域和标准要求方面高于前者,也正是如此,目前国际范围内的双边与多边RTA多属于传统型,创新型RTA并不占主流或者还停留在实际谈判进程中。不过,RCEP却紧跟全球贸易发展趋势,在突破陈规的同时对标前沿,展现出了传统与创新协同推进与并存相济的宏大格局。
一方面,在由序言和20个章节组成的RCEP协定中,既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等传统内容,也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全新血液,这种超过世贸组织规定范畴的创造性安排,反映了RCEP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并为日后RCEP与全球范围内更大规模的自贸区之间以及所有国家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构建了桥梁。
最后,RCEP显现立足现实与放眼未来同频共振的大眼界。无疑,RCEP可以激活与放大域内的贸易与投资创造红利以及资源要素叠加效应,但作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在展示内聚动能的同时,更以强大的外溢能量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亚洲经济一体化甚至亚太经济一体化的实际进程,甚至可以说RCEP成为上述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站点以及足够强大的基础性背书。
作为RCEP的规则驱动成果,日本与中国、韩国历史性地作出了双边关税减让安排,以已经生成的《中韩自贸协定》与《中日韩投资协定》为基础,《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有可能在RCEP的带动下提档加速,加之印度、孟加拉国以及巴基斯坦等八国共同撑起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多种区域聚合力量正在共同牵引着亚洲经济一体化的未来脚步。另外,RCEP的成员国以及贸易规则与日本主导的CP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有着许多的重叠,二者之间完全存在整合的空间,一个规模空前的亚太自贸区(FTAAP)也许会因此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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