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 2020-12-07 08:49
此外,还将从衍生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证券、非银行附属机构资产等方面评估银行的复杂性。
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参评银行于每年6月底之前填写并提交上一会计年度数据,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等将于每年8月底之前提交金融委审议。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将制定附加监管要求
哪些银行将被纳入?
央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占有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均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指出,根据上述指标测算,预计参与评估的银行包括6大行、3家开发性或政策性银行、12家股份行,城商行中包括北京、上海、南京、宁波、杭州等城商行以及农商行中的重庆农商行。
温彬则分析,受《评估办法》阈值调整影响,虽然目前还不能准确判断哪些银行将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但结合“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30等”备选要求,预计6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10家左右规模较大的城商行有可能将进入首次参评范围,后续通过打分、定性评估和监管判断,最终有望选定25家左右的银行作为我国第一批系统重要性银行。
据了解,本次发布《评估办法》只是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的基础。附加监管规定正在内部征求意见过程中,成熟后将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后续央行、银保监会还将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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