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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老年代步车”不是老年开 无照驾驶出事可拘留15日

北京日报  2021-01-19 08:42

记者从多个城区交通支队了解到,目前此类车辆发生普通的剐蹭小事故,多为交警调解后双方私了。

据多位交警介绍,发生涉及老年代步车交通事故后,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则首先应进行车辆鉴定,根据相关国标,鉴定结果一般可确定为“机动车”,然后,再根据机动车事故进行定责。“但是,如果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没有驾照,则要按照‘无照驾驶’做处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有驾照,则要按照‘驾驶拼装车辆’处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对老年代步车一方而言,在事故定责之外,还要承担这些处罚。”

据一线交警讲,事实上,如果严格执法的话,对所有驾驶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都应按照以上的条文进行处理,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驾驶这种车辆上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驾驶人经常用的解释‘不让开,为什么让卖’这种理由,在法律面前并无效果。”这位交警表示,此类车辆可以在封闭厂区、公园、高尔夫球场使用,但一旦驶入市政道路,那就是违法行为。

老年代步车无保险赔偿经济压力大

而一旦出现人员死伤,重大财产损失等问题,由于老年代步车一方没有保险,处理的结果往往会让这些驾车人承担相当大的经济压力。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发布的判决情况,涉及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纠纷中,其中一方往往在庭上以“我开的就是辆老年代步车”作为辩解、抗辩的理由之一。2019年4月,王某在丰台西局东街驾驶一辆“盛昊牌”电动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穿越道路时,与一辆二轮摩托相撞,造成对方一死一伤。王某承认,他没驾照,车子没保险、没牌照、没年检。因犯交通肇事罪,他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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