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2021-01-21 07:54
另明确了违反支付账户规定责任。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支付账户管理制度,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的,央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此次《条例》也设置了合理过渡期。即施行前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逾期仍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央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业务;拒不停止业务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由央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在黄大智看来,加大支付机构的违规成本,将为整个支付行业发展奠定更好的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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