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法治频道 2021-03-01 10:41
刑事责任年龄底线降至12岁、我国首部流域法律实施、企业须按证排污、北京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上海将“居住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3月起,一批新规将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
全国性新规
刑事责任年龄底线降至12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另外将打击“抢公交车方向盘”行为写入刑法: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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