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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减肥咖啡”引出案中案

检察日报  2021-03-02 08:36

原标题:“减肥咖啡”引出案中案

2019年11月28日,李沧区公安分局将该案向李沧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8月,李沧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梅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李沧区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8日,李沧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过程中,王梅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梅虽明知“检测报告”不真实,但因其本人一直服用“DL Coffee”咖啡,在认为无不良反应、没有问题后才对外销售,其对“DL Coffee”咖啡是有毒、有害食品没有主观明知,客观上也没有导致购买人的人身伤害后果。

出庭支持起诉的办案检察官将电子数据与传统证据充分结合,当庭指控被告人王梅为谋取利益,明知自己销售的“DL Coffee”减肥咖啡没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仍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应当认定其具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系危险犯,实施该行为本身即已造成了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急迫危险,而不以是否导致买受人损害结果为构罪标准。

2020年12月18日,李沧区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被告人王梅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梅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判决生效后,李沧区检察院牵头该区市场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源头综合治理对策。随后,该院在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在辖区内开展了提高安全意识、抵制来源不明的易掺毒害成分食品的专门宣传,从更广范围、更多维度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文中均为化名)(卢金增 王莉莎 姜安妮 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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