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02 08:36
1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通过淘宝、微信平台销售有毒有害减肥咖啡案,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及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2月8日,山东省检察院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发布该案情况。
李沧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廷祥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结,进一步明确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对于办理此类案件起到了指导和示范作用。
“发货人”竟是一名5岁孩子
时间追溯到两年前初夏的一天午后,青岛市的齐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款减肥咖啡广告,该款产品打着“网红”标签,称原材料是“原装进口”“天然无害”。想要瘦身的齐女士果断下单,但喝了几次后出现了头晕、脚发软、嗜睡、呕吐等症状,齐女士的丈夫随即报警。
李沧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从齐女士处提取了8袋尚未饮用的“DL Coffee”减肥咖啡。经抽样检测,该产品不但没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而且含有“西布曲明”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违禁药品。齐女士说,这款减肥咖啡是从网络电商李立、刘红处购买的。
在对李立、刘红(另案处理)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有毒、有害减肥咖啡案的侦查过程中,李沧公安分局邀请李沧区检察院对此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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