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03 08:32
编者按 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一些申请执行监督案件中,法院执行行为并无不当,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也有助于消除信访隐患、节约司法资源。本版所讲述的,就是5个民事执行监督促成和解的生动故事。
近日,随着陕西某实业公司代理律师严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一起拖了8年的企业合同纠纷终于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项目搁置,前期数百万临建设施费谁来给
事情还得从8年前说起。
2013年1月,实业公司以4000万元的价格,竞拍到某航天基地20余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年3月,陕西某建筑公司与实业公司达成共同建设酒店项目的合作意向,由建筑公司总承包该酒店项目工程建设。随后,建筑公司按照惯例,先期进驻施工现场,陆续完成了项目办公区、生活区活动板房、临时道路、临时边护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同年10月,双方正式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然而,实业公司因产品滞销,流动资金出现缺口,无力建设酒店,酒店建设项目被迫中止。这个“半截子”工程一拖就是两年多。
其间,航天基地对涉案地块的规划指标进行了调整,依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决定有偿收回该地块。依据工程审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实业公司最终以4445万余元的回收价格将该土地移交给国土部门。2017年3月,国土部门将该土地重新挂牌出让,某房地产公司最终成功竞得该地块。
与此同时,看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后,建筑公司向实业公司催要施工前准备工作工程款527万余元,并向实业公司所在地寄送了结算书。但实业公司签收后,既未提出审核意见,也未支付工程价款。在获悉房地产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2018年8月,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实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给付临建设施费用5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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