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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四个首次?!

检察日报  2021-03-09 08:37

原标题: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四个首次?!

首次发布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

——把司法协助工作放到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大盘子”中考虑

首次发布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规范境外取证。

——摘自最高检工作报告

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打击涉外犯罪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涉外案件数量日益增多,特别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颁布以来,检察机关如何引导侦查机关境外取证、境外取得证据如何转换为符合国内刑事诉讼要求的证据等问题成为办好涉外案件的关键环节。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进一步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专业化建设,2020年,最高检从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外案件中筛选出5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记者采访了解到,5个案例涵盖了故意杀人,贩卖妇女,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以及向国内移管被判刑人等司法协助案件,展示了通过双边条约、外交途径等不同渠道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模式,收集、整理了一线办案检察机关在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过程中的问题及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指导性。

据了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检察机关刑事司法协助工作不再以自侦案件为中心,而成为了办理各类具有涉外因素案件的常规化手段,重点在于引导侦查机关境外取证和审查境外取得的证据。特别是当案件关键证据位于境外,侦查机关获得赴境外取证的机会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随同并引导侦查机关境外取证,对案件的成功办理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例如,在办理黄道金故意杀人案时,上海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赴日取证。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检察机关对证据来源、证据材料真实性进行了核实,最终认定被告人黄道金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鉴于黄道金已在日本受过刑事处罚,我国上海审判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国外不是避罪的天堂,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有利于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在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杨林花看来,随着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也日益频繁,在境外证据取得不易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要把司法协助工作放到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大盘子”中考虑,应支持公安机关高效率地办理绝大多数涉外刑事案件,保障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不因涉外刑事案件淤积而遭受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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