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1-05-09 09:55
法院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扛起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政治重任、时代大任和历史责任。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包括法院干警在内的政法队伍而言,这是一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建党一百周年的大庆之年的阶段大考,是一次针对政法领域队伍建设的专项大考,也是打造“五个过硬”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的综合大考,目标十分明确、意义特别重大、影响极其深远。
法院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扛起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政治重任、时代大任和历史责任。笔者认为,法院领导干部当强化组织统筹之能、示范表率之能、监督管理之能和成果转化之能,知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努力交出高分答卷。
一是强化组织统筹之能,汇聚教育整顿的协同效应。“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法院领导干部当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在全局范畴谋划“一域之事”,从战略视角履行“一级之责”,将干警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聚合起来,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按时达序、见行见效。
拧紧认识链。队伍教育整顿突出政治引领、绝对忠诚,具有强烈的方向性;突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具有鲜明的导向性;突出整治顽疾、清理门户,具有精准的靶向性。法院领导干部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杜绝麻痹、侥幸、闯关、应付等错误思想和认识,切实做到号令必行、职责必履、使命必达。
拓宽方法链。当善于温故而知新,自觉从历次党的政治教育中汲取好的方法、经验和传统,让教育整顿工作推陈出新;当精于博约而观取,注重汲取试点地区、先进地区的做法,自觉融入本单位的活动开展;当勤于上下而求索,在吃透上情、把准下情的基础上,做优“规定动作”,推出“特色动作”,塑造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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