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021-06-28 13:41
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障碍。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确立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次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演进的历程,可以看见一条清晰的政策发展轨迹,从理论、法律、政策与实践层面已经为破除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奠定了基础。随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所蕴含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进一步向农业农村调整,全国范围内资源配置格局及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将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城乡要素将呈现双向流动、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格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以往的乡村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相比,具有更深远的理论、政策和实践意义。
“三农”问题的深层次矛盾不在农业和农村本身,而在于现行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个系统工程,乡村振兴绝不仅是农村内部的事情,也不仅是农民自己的事,要真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现有的格局,建立一个更为公平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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