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2021-09-13 07:59
在购买页面,北青报记者看到泡泡玛特在支付环节给出的“提示”,其中提到“盲盒类商品付款后即完成在线拆盒,依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二),不使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可“确认上述信息并支付”。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表示,消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如果商家认为盲盒商品的性质不宜退货,应当在网页明确提示并经消费者点击确认。按照泡泡玛特的设置,已经明确提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提交订单并付款则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无法定情形,虽未发货也不能要求退款。不过他也表示,目前盲盒商品是否支持无理由退货,在业界仍是有争议的。“商家已经明确提示并经消费者确认,无理由退货难以适用。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市场监管局投诉。”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在这个案例中,全包盲盒和普通抽取的盲盒有所区别,全包盲盒内的物品是相对固定的,消费者购买之后整体退货,也不存在拆开盲盒或商品不确定性等因素,所以根据其商品属性,不应当属于可以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记者手记
搞新玩法要讲规则
成功创业更要厚道
2019年才火起来的“盲盒”无疑是一种新鲜事物,许多法律法规甚至还没有完全跟上,比如对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目前在法律界尚存争议。但借着盲盒成功的泡泡玛特,其商业行为和逻辑,却永远都不能跳出基本的框架和商业诚信。尤其是,不少盲盒的消费者还是一些未成年人,他们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这对于一家创业成功的上市公司事关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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