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击:“二房东”江湖
“二房东”张伟(化名)等人提供的租房合同。人民网 游天燚摄
为了赢得租户的信任,部分“二房东”会准备加盖公司公章的租房合同。张伟的一名合作伙伴向记者展示的一份合同加盖了“北京乌托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公章。
记者查看上述租房合同还发现,在乙方承租人责任一栏显示,房屋租赁期内及租赁期终止后的6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产权人自行成交,否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贰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赔偿。
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游开贵律师称,上述合同中的乙方明显受到不公平责任,“租赁期终止后的6个月内需赔偿甲方”实属霸王条款。“这是剥夺租客6个月的自由。”
11月26日,记者多次致电“北京乌托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法人李松,电话一头处于“暂时无法接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该公司已于2021年7月26日注销,协议解散。
困境
“我们不合法”
“我们不合法,如果不是同行介绍,我都不敢见你。”初次见面,盘踞在海淀区西三环到西四环之间的“二房东”李青再三盘问记者身份。
李青随身带着两个手机,一个用于平日生活,一个专门用来“做生意”,记录每个房源的情况,和其他“二房东”联系合作。她运营着十多套出租房,和她签订租房合同的房东有的在外地,有的在国外,合同一签就是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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