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2-14 09:08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不断加强改进,广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问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也在不断加强和改进。
从制度本身看,从2014年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到2017年修订出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报告主体、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改进完善,报告事项越来越细、越来越严、越来越实,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严密了,还要有相应配套跟上。党纪处分条例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畴,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可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时可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凡提四必”作出明确规定,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与干部提拔直接挂钩,大大增强了制度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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