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2022-02-17 14:47
近年来,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一是“掐尖式并购”苗头。2021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这其中绝大多数案件都属于平台企业的并购。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二选一”、数据屏蔽、“杀熟”、拒绝交易等行为屡禁不止。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针对这些问题打出一系列监管“组合拳”,不断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存在。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雇佣“刷手”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进行了曝光和处罚,线上市场竞争生态得以优化。四是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互联网金融畸高利率、数据信息泄露等问题时常发生,不及早解决这些问题,就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效应,影响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规划》提出推动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强化平台内部生态治理,督促平台企业规范规则设立、数据处理、算法制定等行为。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线上市场竞争秩序,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落实落细具体配套措施
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是世界各国加强市场规制普遍面临的新命题。对此,《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的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但如何具体“落地”,还需要众多配套措施加以细化。如何通过完善线上市场监管体系,在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数字企业的活力,实现发展与规范并重,将考验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数字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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