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 2022-02-28 09:05
其次,由两名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能够通过协调分工机制充分发挥介绍人的指导作用,更好向发展对象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使发展对象更加深入地了解党的情况。同时,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入党介绍人,也可以进行更换。
最后,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考察的全过程来说,由两名党员来介绍,不会因一名介绍人的组织关系发生变动或因故不能履职而影响考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体现了党员发展工作科学、严密的程序。此外,这一规定还保证了发展对象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能有人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根据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已超过9500万名,党员总量稳步增长,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从建党之初的50余名党员,发展到新中国成立时的448万余名党员,再到建党百年时的近亿名党员,入党介绍人制度等党员发展制度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那么,党史上两名介绍人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呢?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制定了党的第一个纲领。纲领第四条规定:“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经党员一人介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1922年7月,中共二大上通过了党的第一部章程。二大党章延续了一大纲领中“经党员一人介绍”的规定。而到了1923年6月,在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首次将入党介绍人由一人增加到两人。此外,《章程》还对介绍人的党龄作出明确要求,“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此时,全国共有党员400余人,党领导的工人运动正处于低潮。党章中关于入党介绍人新规定,防止了一些革命意志不坚定的分子进入党内,反映了党在特殊斗争形势下,对于保证入党申请人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战斗性的积极探索。四大党章延续了三大党章中关于入党介绍人数量和党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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