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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云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48条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9-06-25 08:38

【网民留言】

我于几年前购买了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6号金恒财富广场回迁房,后因开发商破产,房屋烂尾了,今年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已建成交付,让我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想再请问您一下,开发商破产是否会影响我们后续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等证件?请问何时可以办理这些证件?我们作为失地农民,无工作无收入真的急迫,麻烦您了!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成发省长的留言收悉,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白云路166号金恒财富广场回迁房未办证问题,是因该房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目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均由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登记(地址:华尔贝大厦;联系电话:63153599,也可拨打114查询台查询),需持以下相关材料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于您反映的开发商破产是否影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8〕118号)第二款(一)条规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已注销且无继承单位的,可以由房屋使用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成员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关于何时可以办理证件问题,凡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根据“依申请登记”的原则,申请主体完成不动产登记前置行政审批、审核等相关工作,并备齐登记相应资料提出申请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积极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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