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武威市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31条
【网民留言】
柳书记您好,我是泰和花苑一名业主。我想向您反映我们小区物业的收费、安全和服务差的问题。我们小区物业费随意涨价,没有相关文件,也不公示二次供水和供暖收费标准。小区卫生差,跟物业交涉也没有结果,小区8月份丢失电动车2辆,监控不到位,安全问题十分严重!因为小区只有300多住户,又大多业主不在本地没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整顿本小区物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泰和花苑物业管理相关问题后,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凉州区委核查办理。现回复如下:泰和花苑小区位于凉州区南二环西路,由甘肃再就业建设工程(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1年动工修建,2014年陆续竣工并办理业主入住手续,共建成住宅楼2栋、住房284套,由甘肃再就业建设工程(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1.关于“物业属于无人服务状态”的问题。经核查,甘肃再就业建设工程(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小区安排有员工8人,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管理。经凉州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秩序井然有序,绿化养护措施到位,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不存在“物业无人管理”的问题。 2.关于“物业费随意涨价”的问题。经核查,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重申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价管〔2017〕708号)中“对原来已经审批过收费标准、或审批标准已到期的物业企业,继续执行原来的收费标准,在全市标准出台之前,不再单独审批”的规定,甘肃再就业建设工程(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原凉州区物价局《关于泰和花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凉价字〔2017〕6号)“泰和花园小区高层住宅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20元收费”的标准收费。不存在“物业费随意涨价”的问题。3.关于“小区丢失电动车2辆”的问题。经核查,2019年7月,业主李某电动车丢失,向火车站派出所报案后,已找到电动车。2019年8月,业主潘某三轮车丢失,已向火车站派出所报案。您反映的问题属实。4.关于“能否置换物业”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和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的规定,小区业主若重新选择物业公司,需在辖区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先期成立业主委员会,由选举的业主委员会在街道(社区)和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法定程序择优选择。5.关于“收取二次加压费”的问题。经核查,根据《关于重申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价管〔2017〕708号)“有供热二次加压设施设备,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营的物业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标准单独装表计量,向住户据实分摊二次供热能源费并定期公布”的规定,泰和花苑小区二次加压设备安装有单独计量的电表,物业公司已将费用明细进行了公示。网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凉州区住建局责成物业公司对楼道内堆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并联系业主移除自行车,告知业主将自行车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占用楼道公共区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业主出行安全。物业公司在楼宇显著位置张贴了温馨提示,并对楼道内杂物及自行车进行了清理,现楼道内干净整洁。物业公司已加大对小区的巡查力度,加强保安巡逻,目前再未发生过车辆被盗情况。凉州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了核查办理情况,您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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