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3 09:50
人民网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杜燕飞)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为规范指数基金投资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总体认同《指引》,并提出个别修改意见。证监会已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收采纳。”她说。
《指引》共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在产品注册环节,强化管理人专业胜任能力和指数质量要求。二是在产品持续运作环节,聚焦投资者保护与风险防控,强化产品规范运作。三是加强与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协同,提高监管有效性。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指数基金产品注册及投资运作监管,推动指数基金高质量发展。
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开募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指数基金)设立、运作等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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