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1-02-22 08:25
“改革试点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单纯为了给法院卸压减负,而是新时代法院承担的民事诉讼制度创新探索重任。要使改革试点与法院其他各项改革集成协同,通过优化完善民事诉讼程序与工作机制,推进规则创新、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权威、低成本解纷的司法需求。”武汉中院院长秦慕萍表示。
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让更多群众了解试点举措、享受改革“红利”。试点工作伊始,武汉中院在全市法院设立小额诉讼助理员50名,通过选任小额诉讼助理员,设置诉讼流程图、咨询辅导点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13497余次,指导案件8135余件。
2020年9月25日,为帮助3名债务纠纷原告适用小额诉讼,江夏区人民法院金口人民法庭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胡青专程到被告罗某家宣传小额诉讼的好处。罗某听闻小额诉讼经济便捷,坐在床上签字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3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6小时。江夏区法院的小额诉讼程序助理员们俘获了不少当事人的“芳心”。截至2020年11月底,江夏法院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率达31.95%,居全市法院榜首。
惠民惠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区,辖区企业众多。2020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十余项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分别成立速裁组和快执组,对简单涉企民商事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为企业定制“和解”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0日,东湖高新区法院已通过和解方式执结各类涉企案件25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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