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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五次收受好处的罪与非罪 从江苏省宿迁市一公职人员受贿案说起

  2021年03月31日08:08

原标题:三堂会审 | 五次收受好处的罪与非罪 从江苏省宿迁市一公职人员受贿案说起

特邀嘉宾

徐 勇 沭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 府 沭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赵光辉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孙 泳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编者按

这是一起公职人员在上诉期间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被法院驳回的案例。本案中,徐进利用职务便利,以干股形式吃管理服务对象经营的公墓的“喜面钱”,因此放松监管,导致墓地价格虚高,群众反映强烈。本案的查处,为何能使宿迁当地墓地单价由三四万元降至三千元左右?徐进分五次收受墓地承包人好处,为何前四次构成受贿而最后一次不构成?辩护人在一审期间没有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请求,能否在上诉时提出,法院如何审查该请求?我们特邀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徐进,男,中共党员,1966年5月生,江苏省沭阳县十字街道原党工委政法委员、民政助理。

2013年至2019年,徐进在任沭阳县十字街道民政助理、党工委政法委员期间,在从事火化车运营、处理信访、公墓管理等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52.85万元。

其中,2015年2月至8月,徐进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十字街道安福园公墓地承包人杨廷华给予的好处共计21.1万元,为其在经营公墓事项上谋取利益。

安福园公墓位于十字街道张圩村,由社会人员杨廷华、胡方胜共同经营。2012年秋,张圩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会军以干股形式入股墓地进行分红。2015年初,徐进找到王会军说也想和他一样通过干股形式吃安福园公墓的“喜面钱”,杨廷华、胡方胜考虑徐进是民政助理,负责殡葬相关工作,希望他能够提供帮助,遂表示同意。此后,胡方胜每隔两个月往徐进的银行卡里打一次“喜面钱”。徐进于是放松对安福园公墓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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