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法治频道 2021-07-19 14:34
2020年4月,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法律中心受理了巴某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浙江泉道律师事务所的汤律师为承办律师。经汤律师调查,天台县某足浴会所共欠巴某等31名农民工13余万工资。
由于该会所因疫情2月份已经关闭,31名农民工大部分已返回老家,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汤律师通过巴某,与其他30名农民工均取得了联系并得到委托授权,让30名在外地的农民工实现“零跑动”即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鉴于本案欠薪方已经关停的特殊情况,汤律师与法院及原会所股东进行沟通。在汤律师的沟通下,法院立案当天就安排案件调解人员联系原会所法人代表并进行劝说,并在第二天组织原会所股东和农民工代表对欠薪事宜进行调解。
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原会所股东同意半月内支付所有拖欠工资。本案从法援受理到办理委托诉讼程序,最后到收到法院司法确认裁定书,仅用了3天时间。巴某等31人对本案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本案现已实际履行到位。
案例二: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陈某某等6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2018年3月,邓某在包工头徐某处承包某工程后,召集农民工陈某某等71人进入现场施工,至2019年1月共计拖欠71名农民工404261元工资。工人们多次要求邓某支付工资未果,遂向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人社局协调,徐某代邓某先向农民工支付部分工资,发包方某建筑劳务公司向农民工垫付部分工资。包工头邓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刑罚。至2020年1月,还有共计263321元工资未向农民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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