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2-04-09 09:19
二是全面梳理涉老年人权益案件的类型和特点,加强《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妥善审理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加大对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和精神需求,促进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保护老年家庭成员人身、财产安全,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依法及时作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依法审理涉老年人居住权益案件,满足老年人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为“以房养老”模式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依法加大对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让老年人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三是针对老年人身心特点,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意见》明确,要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涉老年人权益案件中的导向作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推动在全社会树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通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开展网上立案、电子诉讼的同时,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司法服务方式。完善无障碍诉讼设施及服务,方便老年人参加诉讼。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让老年人能够真正“吃不愁、病不忧、孤不独、乐有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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