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2-04-09 09:19
问:人民法院如何保障退休老年人的劳动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我们这次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贯彻实施这一要求的生动诠释。在侵权纠纷案件中,有观点认为,已逾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受害人不存在误工费问题,因此对该请求不应当予以支持。此次选取的老年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损案中,法院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具有劳动能力,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老年人,结合老年人的医疗情况、劳动能力、收入状态等案件相关事实,依法支持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赔偿请求。这个案件对于维护老年人就业权益,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助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在统一类案裁判标准的同时,也为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提供有益的参考。(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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