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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小区居民进出挤一条路 网友要求道路改造获回复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9-02-19 08:26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厂房属于工业用地,国家允许开养老院吗?需不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如需要,具体到哪里开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潍坊市委、市政府责成市民政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规定,允许对现有空闲厂房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另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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