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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复 共计43条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9-06-25 08:25

【网民留言】

我是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街道一市民,我姐姐智残二级(3月31日已去世)她今年申请的公租房第一季度补助近期发放,可七里河区公租房办公室以去世为由,时间节点上的出入含糊其辞拒绝发放。我跑了数次都以种种理由拒绝发放。可这是我姐姐一到三月份在世时欠发放的。你5月份补发为何不给发放,你们工作中的流程失误,不能让老百姓担责任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林铎书记留言反映“关于公租房补助发放”问题后,七里河区委、区政府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关于兰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兰房字﹝2018﹞354号)精神和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安排,兰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申请。 公租房申请流程: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各街道办事处对个人及家庭的人口状况,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和邻里访问记录,并通过兰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进行初审,将结果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二、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各街道上报的申请家庭通过兰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公积金缴纳等情况,并进行审核、汇总、公示,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并由区民政部门核实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上报的复审资料通过兰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进行核准,并在报纸媒体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2019年4月25日在兰州晚报公示,公示期满时间是2019年5月9日),经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保障对象确认保障资格。四、对2019年确认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按季度均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您的姐姐为独立一人申请,申请人在2019年3月31日去世,正在公租房审核工作开展阶段,由于申请人去世,该家庭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自然终止,因无法完成资格审核,也就不能发放补贴。   感谢您宝贵的留言,欢迎您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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