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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气候能源政治的新发展与新挑战

人民网-国际频道  2019-03-20 15:44

《能源联盟治理条例》旨在构建更加简化、稳健和透明的能源联盟治理体系,帮助欧盟成员国进行最佳决策和成本效益最高的投资,使能源决策与气候政策保持协调,避免代价高昂的“锁定效应”,进而确保欧盟及其成员国进一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共同努力实现《巴黎协定》设定的目标。

二、电力市场改革取消对煤电厂的补贴

“容量机制”对煤炭行业的补贴一直是欧盟电力市场改革的难点。“容量机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在发生需要超额电力的情况下,欧洲的能源供应仍然是安全的。但是“容量机制”也成为欧盟广泛用于电厂的最大且单一补贴来源。2018年12月6—18日,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三方调解会议,最终就欧盟电力市场改革达成政治协议,攻破了《清洁能源一揽子法》立法中最后一个重要堡垒。新规生效后,新建电厂自发电之日起如果化石燃料排放二氧化碳超过550克/千瓦时将不能参加“容量机制”;现有电厂如果化石燃料排放二氧化碳超过550克/千瓦时且年平均装机排放超过350克/千瓦时,2025年7月1日后将不再享受“容量机制”支持。在波兰强烈反对取消“容量机制”的情况下,为了能够早日推出《清洁能源一揽子法》,新规同时也为波兰设置了一个特殊条款,保护2019年12月31日前其根据国家能力计划批准的所有合同。

三、确立汽车二氧化碳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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