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留白”的劳动合同里留的多是“坑”
“按照合同,丁翠竹的劳动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在派遣过程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或辞退被派遣员工。但这家劳务派遣公司已经倒闭,所以案件陷入了僵局。”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傅继林表示,中心的法律咨询窗口每年都会接到2~3起类似争议,但由于当事人大多无法自证确为空白劳动合同,最终多数职工难以维权。
“在劳动争议中,无论是计算社保,还是追讨欠薪,抑或是工伤认定,首先要确定的就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朱柏涛表示,一些劳动者较多关注实际到手的钱,而忽略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使得其在维权中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困境。
有关部门须加强监管
对企业而言,签订“留白”的劳动合同表面上让企业赚了“便宜”。“但实际上,这种行为不仅无法降低企业的违法风险,还会影响其稳定用工。”朱柏涛告诉记者。
他以社保条款处留白举例,一旦发生纠纷,即便单位在空白处自行补填“系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但因其内容违法,往往被判无效。“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朱柏涛说。
记者从福州市总工会日前组织的一项问卷调查中了解到,参与调查的1350名一线工人中,有37.4%的受访者表示“迫于就业压力,会签订‘留白’的劳动合同”,31.8%的受访者表示“身边有人签订了‘留白’的劳动合同”,只有11.4%的职工表示“会投诉企业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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