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厦门某文化创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吴丽琳认为,要整治“留白”的劳动合同乱象,须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大检查劳动合同力度,同时在检查时不仅要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还应详细审查合同内容。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必备条款全部或部分缺失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拒签。”傅继林提醒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地点要具体明确,劳动报酬要约定清楚,切勿与用工单位签订“双面合同”,劳动者可以在合同的空白处写上“空白”字样,防止用人单位事后单方面篡改。(记者 李润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