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聘调查之三监管:网络招聘频涉刑事案件 平台如何把住审查关
“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例,有的被告人在网上求职,确实不是以犯罪为目的。”叶苏晴指出,“但入职犯罪集团后,很多细节足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实施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例如,骗取被害人信任的话术培训,工作群里‘杀掉’‘消耗掉’等词语,与工作内容不符的高额提成等。”
“结合这些事实及有关司法解释,若明知对方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加入,则会被认定为共犯。”叶苏晴表示。
未尽审查义务,平台应担何责?
近年来,网络招聘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3.96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网站1.5万个,2019年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4.04亿条、发布求职信息8.23亿条。
与此同时,网络招聘服务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违规收取费用、监管方式不足等。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在网络招聘平台各种不良体验中,求职者最介意企业信息不真实,占比达34.8%。
去年,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简章,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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