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3-09 08:45
全覆盖之后,更加注重提高填报质量,并定期通报、专项督察;2020年,检察机关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事项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
“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找人”,这段坊间的戏谑之语,是以往司法顽疾的体现。为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中央和有关部门早就出台了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制度——“三个规定”。
但记者了解到,最初的执行落实情况很不乐观。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发现这一问题后下定决心纠正:必须做到“逢问必录”,实现“全覆盖”!为此,最高检先后出台有关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力图把“三个规定”抓实。在持续推动下,2019年,“三个规定”填报实现全国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
“全覆盖”之后怎么办?最高检的答案是——提高填报质量,并定期通报、专项督察、随机抽查,向记录报告明显不实单位发函督促,防止质量不高的选择性填报、凑数填报。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相关事项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
就一个“填表”的事,为何如此重视?最高检领导在多个场合直陈利害:“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去认识‘三个规定’。这个制度落实到位了,司法环境就能得到进一步的净化,实现总书记提出并希望的‘海晏河清’就不难!这就是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不仅如此,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抓实“三个规定”,也是最高检党组一直以来强调的“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的落实。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采取务实、有力措施把“三个规定”抓实了,对于检察人员而言就可以防止、减少外界干扰,依法履职、秉公办案,就可以有效防范被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围猎,这既是对检察人员的真严管,更是真厚爱。(邱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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