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家庭暴力②|逃离家暴,庇护所能否成为避风港?
“首先要让人们知道”
依托民政部门救助或福利机构设立庇护所是国内家暴庇护场所的主要模式;也有地方妇联或社会组织依托国际合作项目、利用企业赞助等资源在社区服务中心或其他场所设立庇护所。
“救助或福利机构本身有场所便利,在安全上也有更好的保障。”长期关注家暴问题的律师李莹指出,“但依托这类机构设立反家暴庇护所,可能会存在门槛较高,入住不便;管理严格,不能自由出入;缺乏专业服务等情况。”
此外,这类机构本身的救助压力也无法忽视。疫情以来,褚俊秀接待的家暴受害人数量停留在了1196。成立时未另设编制和经费,庇护所的工作由褚俊秀在内的11名救助站员工义务承担。疫情发生后,救助站本身的救助和防疫压力明显,庇护所不得已停止了接待。不少求助者打电话来咨询,褚俊秀只能建议他们去亲友家或者酒店。
“我们也想给受害人提供更加私密的空间和更专业的服务。”魏志忠表示,希望未来能推动有关部门购买专门的家暴庇护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以庇护所为联结,提供医疗、法律、心理等综合性服务。
成立于2012年的明心“栖息小屋”,至今共为包括儿童在内的99名家暴受害人提供了庇护服务,其资金就主要来源于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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