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022-03-15 08:31
■观察
“当时培训学校老师说,文化课只要考三四百分就能读一个艺术本科,我们从高二到高三学习将近两年,每次培训花费将近六万元,最后一个月还收了所谓‘送考费’1000元,最后我女儿告诉我,学习传媒不降分,白花了这么多钱。”近日,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政府留言板上,有家长这样“控诉”艺培机构虚假宣传、乱收费问题。
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或夸大宣传、恶意涨价、违规倾销课时等突出问题,天津、浙江、四川成都等地先后出台了文件,对艺术类校外培训师资、注册资金、培训场地等作出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也发文,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招生宣传。教育部、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在上个寒假前后部署开展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专项整治,发现恶意涨价机构52个,并发布公告禁止以虚构原件、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对话
记者:“双减”政策出台后,各地对非学科类课外培训乱象提出多项整治措施。您认为艺术类培训应当在哪些方面得到进一步规范?
郭声健:近年来艺术类培训的乱象多,从网上流传的含有各种常识性错误的教学视频、培训机构与高校教师在艺术高考中相互勾连的报道就可见一斑,艺术类培训市场的确亟待规范。如何规范艺术类培训市场,“双减”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即“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包括师资、场地、器材设备等软件硬件条件必须有具体标准,而且审批单位应是教育行政部门而非工商管理或文化部门,因为艺术培训是一种育人活动,必须符合教育的基本规范、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二是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研制社会艺术培训的教学基本规范或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对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学行为进行督查,重点考查任课教师的师德规范,以及专业和教学水平;三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要联合制定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对以“包考试通过”等理由收取高额费用的欺诈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其培训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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