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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 | 贪污又部分归还 如何确定既遂时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3-16 08:30

二、受贿。2012年至2018年间,汤建伟利用其担任郑陆镇副镇长、东扩融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施工监管、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邱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7万余元。

三、诈骗。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汤建伟谎称发展区内有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评标费以及购买门面房需支付预付款等,先后骗取14家单位及个人钱款共计3926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3月3日,天宁区纪委监委对汤建伟立案审查调查,同年3月9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党纪政务处分】2021年6月7日,天宁区纪委监委给予汤建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6月8日,天宁区监委将汤建伟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问题移送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6月17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将汤建伟涉嫌诈骗罪问题移送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2021年9月22日,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汤建伟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向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2年2月9日,天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汤建伟犯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0万元。汤建伟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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