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17-09-27 08:56
由于之前一直在证券公司工作,开始找工作时,佳佳接到的面试通知少说也有六七次,但一次都没成功。佳佳坦言,有些面试确实是因为自己的资历、经验不符合用人单位的需求,再加上她处于已婚未孕的状态,所以面试后基本都没有下文。佳佳告诉记者,几乎每次面试,用人单位都会问及自己的婚姻、生育状况。而让佳佳感触最深的,是2015年11月的那次面试。“2015年11月,我接到深圳一家证券交易所的面试通知,见面详谈后,面试的人坦率地告诉我,他们对我各方面的条件都很满意,唯独我处于已婚未孕的这个状况让公司有所顾虑。公司怕我工作一年半载后就开始休产假,更何况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在深圳产假最长可休200多天,这让公司不得不考虑用人成本。”最终,佳佳没能如愿进入这家证券交易所工作。
据记者调查,像佳佳一样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不少。她们在招聘面试时,各方面条件都符合用人单位的需求,但因为用人单位担心她们在短期内会有生育需求,最终没有向她们敞开大门。
针对这种现象,有网友指出,法律保护女性的劳动就业权,用人单位基于法律规定不会明确表示不录用女性,以免陷入纠纷,但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却不可能不考虑用人成本。有网友戏称,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完全可以用性别以外的其他理由拒绝录用女性。这无疑让女性的就业之路更加荆棘丛生。而宁波的孙女士在招聘时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主要原因也是为了确保自己顺利进入公司,规避这种隐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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